6月3号,本报记者接到福地阳光小区居民反映电梯停运情况后,时间赶到该小区进行采访。居民反映,福地阳光小区2单元内两部电梯均停运,一部已经停运数月,另一部也在一周前停运。开发商称电梯停运均属人为破坏所致,故需居民出钱维修。居民对此持不同意见,致使电梯一直未维修。
福地阳光小区位于清池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侧,故障电梯所在的住宅楼共有28层。据介绍,2012年春节期间居民拿到了房屋钥匙,去年五一以后陆续入住。入住后居民发现,开发商未按协议约定安装东芝牌电梯,而是换成了柏林特品牌。自入住至今,2单元楼内电梯已坏过4次,前两次均在厂家保修期内。第三次则出维修期。开发商称电梯毁坏属人为造成,向已经入住的75户业主每户征收了27.6元维修费。一周前电梯再次出现故障,开发商称此次电梯毁坏也属人为造成,需要住户再次出钱维修。对此,许多住户感到非常不满,对人为破坏电梯产生质疑。
福地阳光小区开发商李经理告诉记者,小区2单元电梯频繁出现故障均属人为造成。因为单元楼内摄像头只能监控到一层,这几次电梯出现事故都不在一层,所以监控均未拍摄到作案人。开发商向记者提供了电梯内被损坏的电梯光幕,上面长10厘米,宽0.3厘米左右的配件被撬掉,被人插上了一根极细小的木棍。李经理说:“现在只有两个解决方案,比较简洁的方案是业主集体出资,尽快维修。另一个是让业主们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,共同商讨是否启用维修基金,经各项程序后维修基金才可使用,后一种方式耗时比较长,损坏的电梯只能一直拖着。”
6月3日上午8时,2单元20多户居民自主联合找开发商商谈电梯事项。对于开发商向居民征收电梯维修费一事,居民的意见不统一。一部分居民认为,为了大家生活方便,希望各户都积极主动交钱,尽快维修电梯;另有一部分居民认为,既然有物业公司,物业公司有义务给大家维修,没有向业主再收取电梯维修费的道理。
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业工作人员说;:“我们也愿意给居民创造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,可是我们实在力不从心。开发商自今年1月起免除了居民两年半的物业费,物业工作人员的工资都一直拖欠着没有发放,物业也没有钱去帮助居民维修电梯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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